煤中的有机质在一定温度和条件下,受热分解后产生的可燃性气体,被称为“挥发分”,它是由各种碳氢化合物、氢气、一氧化碳等化合物组成的混合气体。挥发分也是主要的煤质指标,在确定煤炭的加工利用途径和工艺条件时,挥发分有重要的参考作用。煤化程度低的煤,挥发分较多。如果燃烧条件不适当,挥发分高的煤燃烧时易产生未燃尽的碳粒,俗称“黑烟”;并产生更多的一氧化碳、多环芳烃类、醛类等污染物,热效率降低。因此,要根据煤的挥发分选择适当的燃烧条件和设备。
煤炭坑口价也称出厂价,是指煤炭从地下采集到坑道口,买卖双方在坑口直接进行交易的价格。日常披露的坑口价多为含增值税的价格,煤炭坑口价=煤炭完全成本+利润+各项基金+资源税+增值税+地方政府收费。其中,煤炭资源税由煤炭企业缴纳,地方财政征收,2014年煤炭资源税改革,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计量方法从以量计征改为以价征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目前山西煤炭资源税率为8%)。
煤炭平仓价是指煤炭运到中转港口并装货到船(既越过船舷)的价格,包含上船之前的所有费用(港杂费及堆存费等),但不包括其后的相关费用(海运费等),可以理解为卖方承担的之前陆地运输及装船费用等后形成的价格。其中,港杂费为各个港口收取,包括场地费和装卸费等;堆存费指的是煤炭买卖双方未能及时将到港货物完成装卸,到港煤炭在港口堆放时间超出港区所规定堆放时间而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