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是古代植物埋藏在地下经历了复杂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化学变化逐渐形成的固体可燃性矿物。 煤炭被人们誉为黑色的金子,工业的食粮,它是十八世纪以来人类世界使用的主要能源之一,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虽然煤炭的价值大不如从前,但毕竟目前和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煤炭还是我们人类的生产生活必不可缺的能量来源之一,煤炭的供应也关系到我国的工业乃至整个社会方方面面的发展的稳定,煤炭的供应安全问题也是我国能源安全中最重要的一环。
煤炭坑口价也称出厂价,是指煤炭从地下采集到坑道口,买卖双方在坑口直接进行交易的价格。日常披露的坑口价多为含增值税的价格,煤炭坑口价=煤炭完全成本+利润+各项基金+资源税+增值税+地方政府收费。其中,煤炭资源税由煤炭企业缴纳,地方财政征收,2014年煤炭资源税改革,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计量方法从以量计征改为以价征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目前山西煤炭资源税率为8%)。
煤炭平仓价是指煤炭运到中转港口并装货到船(既越过船舷)的价格,包含上船之前的所有费用(港杂费及堆存费等),但不包括其后的相关费用(海运费等),可以理解为卖方承担的之前陆地运输及装船费用等后形成的价格。其中,港杂费为各个港口收取,包括场地费和装卸费等;堆存费指的是煤炭买卖双方未能及时将到港货物完成装卸,到港煤炭在港口堆放时间超出港区所规定堆放时间而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