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的正常使用寿命为15年,未超过15年的气瓶应每4年检测一次;超过服务年限的,要强制退休。电子级气瓶厂家分享,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已于2007年2月1日起实施。按照这个标准,按照GB5842-2006标准制造的气瓶的设计使用寿命是8年,不是气瓶的使用寿命,而是通过检验评定确定的。目前,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寿命和定期检验周期仍按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和评价》(GB8334)执行。但是,对于护罩用螺钉连接到缸体上的气缸,如果缸体上没有永久性的制造日期戳或其他永久性的原始戳。根据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和评价》(GB8334)的规定,不应当检验,应当报废。各气瓶检验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价》(GB8334)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
检验合格的电子级气瓶必须有永久的原制造日期钢印,严禁检验单位将报废气瓶翻新后退回充装环节。各地如发现此类翻新报废气瓶,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拆解报废,并对翻新报废气瓶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消除不安全隐患。也就是说,钢制气瓶的正常使用寿命为15年,使用寿命不足15年的气瓶应每4年检测一次;超过服务年限的,要强制退休。
电子级气瓶在使用结束时要有足够的气体,主要是防止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当在可能发生回流(回流)的情况下使用气瓶时,必须提供防止回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和缓冲罐。液化石油气钢瓶内的残余油气应当用有安全措施的设施回收,不得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