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气体钢瓶充气单位应由专人担任填写气瓶充装记载。河南气体钢瓶厂家充装记载内容至少应包括:充气日期、瓶号、室温(或贮气罐内气体实测温度)、充装压力、充装起止时间、充气过程中有无发现异常现象等.持证操作人员和充气班长均应在记载上签字或盖章。充气单位担任妥善保管气瓶充装记载,保管时间不应少于半年。
工业气体、特种气体运用、郑州气体钢瓶储存和运输的留意事项: 1.在可能构成回流的运用场所,运用设备上必需配备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阻火器等。 2.一切运用乙炔、甲烷、丙烷等可燃气体的用户必需在减压器出口部位接装单向阀和阻火器以防止回流及回火,同时在氧气瓶减压器出口部位接装单向阀以防止乙炔气回流。 3.在运用乙炔、甲烷、丙烷等可燃气体前,一切减压阀、焊枪、软管及乙炔瓶都应用肥皂水试漏,以防这些可燃气体在空气中聚集。 5.乙炔、甲烷、丙烷等可燃气体钢瓶放置点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高空作业时,应是与垂直空中处的平行距离);气瓶要直立存放,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乙炔、甲烷、丙烷等可燃气体钢瓶运用时必需直立,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严禁卧放运用。 6.乙炔、甲烷、丙烷等可燃气体运用时要用专用搬手开闭瓶阀,且不断装在阀上。暂时中缀运用时,必需关闭焊割工具阀门和气体阀门,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理减压器或开闭气体瓶阀。
1.江苏电子级气体钢瓶运用过程中发现透露要要及时处置,严禁透露情况下运用。 2.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的小车搬动,如需乙炔瓶与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需用非熄灭材料隔板隔开。 3.运用江苏电子级气体钢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塞等附件中止修理或改换,严禁对在用气瓶中止焊接修理。 4.江苏电子级气体钢瓶内气体不得完好用尽,必需留有不少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则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惹起熄灭、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如氢气和氧气,乙炔和氧气瓶等。乙炔气瓶不得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6.江苏电子级气体钢瓶存放区应比较单调,并有良好通风,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严禁曝晒可燃气瓶或氧气瓶左近严禁吸烟,气瓶不应接触到火花、火焰、热气及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