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必须下大气力进行大保护、大治理,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路子。陕西省检察机关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深化和完善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监察机关、法院的沟通,已发出检察建议1088件,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5543亩。
“以前这里有排污口,路过都得捂着鼻子走。”家住陕西榆林府谷县新区经适房小区的革女士指着家门口的黄河说,现在终于可以沿着河岸舒心地散步了。
“守着河景房,瞅着烂水江,污水直排黄河一直是附近居民的心头病。”府谷新区管委会主任葛艳介绍,“去年4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彻底治愈了这个顽疾。”
2018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围绕黄河治理共立案1207件,发出检察建议1088件、起诉6件,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5543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172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60431平方米,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们小区附近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黄河,臭味熏天。”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府谷县检察院立即走访调查、现场勘验。经过调查取证,府谷县检察院向当地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单位对非法采砂、非法开挖鱼塘、非法搭建、乱堆乱放等现象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
随即,府谷县委和县政府又成立了“黄河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投入资金510万元。这次专项行动,撤离了采砂船60只,清理转运砂石、凝土块等43万余立方米,撤除违法房屋69间,清理排污口5处,恢复沿岸原状80公里,“堤上见河、河上见滩、滩上见绿”的美景又回到了群众身边。
“靠我们水利局‘单打独斗’解决黄河‘四乱’问题,真有点吃力,效果也不明显。有了检察院的支持和监督,大家协同作战,明显好多了。”府谷县水利局局长谭玉山说。
单一行政区域的监管已形成声势,跨区域的联合监管也走向成熟。近年来,陕西榆林和山西忻州、吕梁联合召开了“保护黄河母亲河”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出台了三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黄河母亲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机制包含联席会议、信息互通、线索移送、个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