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的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专门领域立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日前分组审议这个报告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修法工作,同时制定专项计划,对公共卫生领域相关立法修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非常及时,很有必要。
我国公共卫生法律保障框架涉及30余部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总体上看我国公共卫生领域法律在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次疫情应对中也暴露出现行相关法律仍有空白、弱项、短板,需要相应制定、修改的法律数量较多。疫情带来的风险挑战,对相关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岳仲明表示,这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把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关系比较重大、需要作较大修改的法律作为重点项目,列入计划、着力推动。
二是坚持统筹考虑,全面推进。将大健康大卫生的理念贯彻到立法修法工作,在考虑公共卫生领域法律修改的同时,还充分考虑与之相关法律、涉及规定公共卫生重要内容条款有关法律的研究修改。
三是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多种立法形式。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的短板和不足,计划中的项目有的需要作较大幅度修改,有的是新制定或刚修改的,需要作出针对性修改,有的需要进行联动修改,有的可以“打包”修改。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解决难点问题。深入评估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的各种问题,需要立法落实改革决策,健全制度体系。
五是做好法律衔接,增强法律规范系统性、完整性、协同性。比如相关法律对疫情信息发布主体规定不完全一致等问题,要系统考虑相关法律制度,使各项制度规范严密、衔接有序、协调统一。
对于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安排。岳仲明说,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区分轻重主次,有重点、分步骤,坚持立改废释和决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