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吉林省长春市某课后辅导班数学老师张某某在教室内,对年仅11岁的学生彤彤实施了猥亵。彤彤挣扎跑开后,立即告诉了家长,家长随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2019年11月,长春市宽城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采纳了宽城区检察院从业禁止的建议,禁止被告人张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相关的职业。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再犯风险较高,必须要在法律中明确终身禁业的规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苑宁宁认为,目前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从业禁止是针对一般的职业犯罪,往往被运用于企业经营者、工程建设行业、公职人员等。而且,相关规定缺乏配套执行机制,需要在法律中进一步细化。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注意到,2019年10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对于具有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禁止其继续从业。“这一规定的目的,其实就是终身禁业。”
2016年,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某民办中学教师在补课时强制猥亵女学生一案时,依法建议法院判处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3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成为上海市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
2017年12月26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宣判“家教老师强奸、猥亵女学生”一案,对被告人邹明武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同时宣告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据了解,该案系北京法院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2018年至2019年的两年时间里,已经有江苏、广东、广西、浙江、四川、福建、吉林、贵州、重庆、湖北等十多个省(区、市)出现了从业禁止的判决。
“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发起人孙雪梅认为,禁止犯罪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是为了解决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再犯比例较高的问题,“美国司法部公开的统计数据显示,17%有性侵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出狱后还会再次犯罪,如果这些人接触未成年人机会比较大,这一比例还会更高”。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讲师刘永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研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