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8日电 (黄钰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第二次记者会18日在北京举行,发言人臧铁伟就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作介绍说,草案针对校园欺凌现象增加了许多具体措施。
对此,臧铁伟表示,这次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作出针对性的规定。他介绍说,主要是规定了未成年人监护人以及学校、幼儿园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一些职责,规定了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当采取的一些措施,还规定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等等。
针对校园欺凌的现象,臧铁伟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也增加了许多具体措施,比如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理,并通知被欺凌和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欺凌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者处罚;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应当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这些具体的规定和措施将对预防、制止校园欺凌这一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