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显化权益、促进改革、坚守红线——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二审小组审议侧记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土地管理法时,与会者表达了对显化农民权益、促进改革发展、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等问题的高度关注。
征地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二审修正案草案的亮点,在此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显化农民土地权益,受到与会者高度关注。
谭耀宗委员说, 在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方面,草案规定了征收协商程序前置,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补偿的基本原则、标准的规定,让农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农民住宅征收补偿上,不再是“参照征收耕地标准”补偿,而是强调对农民居住权和住房财产权益保障,更能体现农民住房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真实价值。建议在征地时对公共利益认定的程序、公共利益认定争议的裁决机制等做出规定。
鲜铁可委员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主要聚焦改革关注的重点问题,总体可行。建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章中,明确适当增加农村产业用地的规定,以满足乡村振兴发展二、三产业的需要。现有土地利用法规很少考虑农村产业发展用地,导致农村产业建设用地普遍偏少,农村即使引进了高质量企业,也很难落地。
土地是基本制度,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划合一”到农村不动产登记等问题,受到与会者高度关注。
程立峰委员说,中央刚刚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要与此衔接。“多规合一”之后,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央明确了时间表和任务图,特别对2020年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土地管理法修正要处理好与两个规划的关系,在保持一定连续性同时,要与改革精神相衔接。
徐绍史委员说,国土空间规划的实质主要是统筹,避免各自为政、相互冲突、无法落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取代其他一些专项规划,关键在于规划体系建设。生态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公用事业建设规划都涉及空间利用。这个问题恐怕还没有想透,应当从规划体系建设角度考虑。
刘振伟委员说,宅基地问题,看不准的不入法,但经常性的管理不应留下空白。宅基地使用要具备农户资格权,落实“一户一宅”。宅基地不得违法违规使用、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