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这是中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一件大事。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顺应社会需要,做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将原法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2条,文字数从6000多字增加到1.6万多字。
此次修订,一大亮点是增加“网络保护”专章。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已经成为重要的使用群体,未成年人的思维观念、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等受网络影响日益加深。但互联网内容良莠不齐,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容易受到侵害。虽然已经有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但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门法律,设置“网络保护”专章,有着更加特殊的意义。
线上线下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过去主要是对未成年人在现实世界的保护,这是受时代影响而形成的。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未成年人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诸多乱象,而自身又无法有效保护自己。网络的特殊性打破了原有的各方责任和边界。因此,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必然。在修订过程中,注重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设立专章,更体现了国家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网络侵害的决心。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责任主体,共同形成了一张未成年人的保护网,线上线下联动,护卫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各个主体齐抓共管。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不单是某一方的责任,也不是某一方能够独立完成的。过去,遇到网络上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事件时,总是出现各方无从着手的问题。各方都可以管,最后可能都管不全,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国家、企业、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各方主体在网络保护中的责任,谁也不能逃避,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同时,各负其责并不是相互孤立,而是相伴相生、彼此关联,整体性地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
发展与保护有机统一。风险不等于伤害,做好网络保护也不能因噎废食,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络。现在的未成年人可以说是互联网的“原住民”,从出生起互联网就伴随着他们,未来互联网将会对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专设“网络保护”一章,不是为了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而是在正确的轨道、范围内合理使用,发挥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促进作用,限制其负面影响。例如,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和传播;在网络沉迷防治方面,没有“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