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取消期中考试,初中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不得按考试结果分班、排座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义务教育学校逐一检查是否落实了作业“减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或与学校联合开展考试……新学期开学在即,昨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考试、作业等核心内容对“双减”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此外,国务院教育督导办还设立了“双减”举报平台,并将“双减”纳入省级政府履职督导评价。
教育部昨日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考试内容方面,期末考试命题要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考试结果方面,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的依据。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或与学校联合开展考试。
教育部指出,学校要把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积极探索实施入学适应期过渡性活动课程。新学期开学后,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