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26日印发了《支持台资企业应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给予台胞返岚交通补贴、支持企业新招聘台湾员工、给予台资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减免台资企业租金、加大台资企业金融信贷支持、给予台资企业复工复产综合保险补助、支持岚台特色旅游业态发展等,支持台企复工复产、稳定生产经营。
《措施》提出,从2020年2月1日至3月15日,从台湾返岚复工的台胞,按其回程机票(台湾至厦门高崎机场)票价的50%予以一次性交通补贴。
从2020年2月1日至3月15日,对新招聘台湾员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给予每人5000元(人民币,下同)的一次性补助。
从2020年2月1日至福建省新冠肺炎应急响应解除当月,按台资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本级留成部分的50%予以财政补助。
对承租台湾创业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等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台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免收2月份至4月份租金。
2020年对台资企业信贷投放量不低于去年同期,贷款利率总体水平较上年同期要有明显下降;对持有《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的台商台胞享受金融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持证台商台胞提供专项额度支持。
从2020年2月1日至福建省新冠肺炎应急响应解除当月,对购买复工复产综合险的台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企业和经认定的总部经济企业,按其购买保费金额的50%给予补助。
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为台资企业或台湾居民的民宿,在享受此前平潭相关奖励基础上,按两个档次再分别给予一次性4万元、6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且具有两岸交流元素的旅游节庆、旅游推介、赛事活动,2020年度的补助金额按原标准的1.5倍给予兑现。
《措施》还强调,保障重点台资企业防疫物资需求,台资企业同等享受平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