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香港法律界专家7日在出席一场法律论坛时表示,日前生效实施的香港国安法合宪合情合理,将“一国”之本和“两制”之利结合,充分体现中央信任和依靠香港特区。相关法律是国家先进立法技术的体现,既能有效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同时也强调对人权的保障,可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当日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法律论坛,多位法律界专家细致剖析四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和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所规定措施的相关实施细则。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表示,香港国安法的特质是预防性刑法多于惩戒式刑法。由于恐怖活动多为隐性和不透明,很多都是秘密进行,与一般罪行不同,所以香港国安法要防患于未然。他认为,香港国安法已为香港社会带来重大影响,对经济和民生也起到提振作用。“香港的气氛已经不是几个月前的‘黑暴’气氛,我们很乐意见到香港国安法出台为香港市民带来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表示,香港国安法是以最文明最和平的方式解决香港乱局,必定受到港人欢迎。香港绝不能成为国家安全缺口,香港国安法的诞生就是为了解决问题,用创新方式、用大历史格局解决香港困局。中央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征询香港各界意见,制定的条文具有香港特色。法律细密程度也经过很多专家研究,可谓对症下药。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表示,香港国安法填补了国家安全法律漏洞,维护了香港社会根本利益。相关立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实施细则也合情合理合法。香港国安法这部综合法律运用了实体法、程序法及组织法,其中更结合大陆法和普通法优点,将法律效力及范围、罪行元素、定义及犯罪刑罚清晰列明。他认为,香港国安法在量刑方面是合理的,涉及国家安全的罪刑需要严肃处理,才有阻吓作用。他呼吁年轻人切勿以身试法,自毁前程。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委员、大律师吴英鹏认为,香港国安法立法形式上是国家成文法与香港普通法结合,实质上则是“一国”之本和“两制”之利结合,充分体现了中央信任和依靠香港特区。香港国安法的立法是国家先进立法技术的体现,既能有效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同时也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他表示,相信香港国安法能够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可切实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不受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