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外交部驻澳门公署举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座谈会。多位澳门专家学者在会上表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法律依据充分,兼顾“两制差异”,有助于香港法治秩序尽快恢复,产生“一法定香江”的效果。让香港居民依据基本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得到更好地保障,是香港现实所需的长远之计。
外交部驻澳公署特派员沈蓓莉在致辞中表示,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是对全国人大涉港决定内容的全面展开、充分贯彻和具体落实,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生动实践。这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性法律,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有助于堵塞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制度缺失和执行机制“短板”,为香港社会稳定有序、市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实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唐晓晴、澳门城市大学协理副校长叶桂平、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方泉、《澳门日报》总编崔志涛、《新华澳报》社长林昶、澳门中华教育会理事长郑洪光、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骆伟建、澳门大学法学院助理院长邱庭彪等出席会议并发言。
与会专家学者表示,香港国安法完善了“一国两制”原则中“一国”的底线,能够精准打击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扭转香港特区的乱局,产生“一法定香江”的效果;香港国安法明确重申港人享有《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规定的有关权利和自由,明确规定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一事不二罚等一系列重要的法治原则,并未改变香港现行有关人权保障的法律体系。通过由乱到治,香港居民会越来越深刻认识到,香港国安法是国家安全的盾牌,是香港社会稳定的“守护神”;维护国家安全是包括澳门居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澳门宜在现有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完善法律机制,为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奠定更坚实的法律基础。(总台记者 肖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