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商品说明调查科总贸易管制主任沈美珍和不良营商手法调查课指挥官刘玉龙表示,行动期间,海关将加强巡查购物点,以及位于油尖旺、湾仔及铜锣湾等旅游购物区的参茸海味及珠宝首饰等店铺,并呼吁零售商户及旅游从业人员遵守《商品说明条例》。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商户如使用不良营商手法,包括就商品作出虚假说明、误导性遗漏、作出具威吓性营业行为及“先诱后转销售”行为,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5年。
海关呼吁旅客在购物前了解货品规格,多作比较,并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付款前确定售价及计量单位,购物后保留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