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的正常使用寿命为15年,未超过15年的气瓶应每4年检测一次;超过服务年限的,要强制退休。电子级气瓶厂家分享,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已于2007年2月1日起实施。按照这个标准,按照GB5842-2006标准制造的气瓶的设计使用寿命是8年,不是气瓶的使用寿命,而是通过检验评定确定的。目前,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寿命和定期检验周期仍按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和评价》(GB8334)执行。但是,对于护罩用螺钉连接到缸体上的气缸,如果缸体上没有永久性的制造日期戳或其他永久性的原始戳。根据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和评价》(GB8334)的规定,不应当检验,应当报废。各气瓶检验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价》(GB8334)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
高纯气瓶的安全使用: 防止钢质气瓶被加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暴露在烈日下,远离火源和高温区,且不小于10m;远离明火;不要用高压蒸汽直接吹空气瓶;禁止用热水解冻和明火烘烤,禁止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加热气瓶。 气瓶垂直放置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附件快速增压产生高温;对于可燃气体的气瓶,不应使用钢制工具敲击气瓶,以防产生火花;氧气瓶的阀门及其附件不得沾有油脂,手或手套沾有油脂后不得操作氧气瓶。
电子级气瓶在使用结束时要有足够的气体,主要是防止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当在可能发生回流(回流)的情况下使用气瓶时,必须提供防止回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和缓冲罐。液化石油气钢瓶内的残余油气应当用有安全措施的设施回收,不得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