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夯置换路面铺筑必须待沉降稳定后进行,滑坡地段路基施工,滑坡地段路基施工要求,施工时应采取措施截断流向滑坡体的地表水、地下水及临时用水,滑坡体未处理之前,严禁在滑坡体上增加荷载,严禁在滑坡前缘减载,采用削坡减载方案整治滑坡时,减载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超挖或乱挖,严禁爆破减载,滑坡防治的工程措施,排除降水及地下水,环形截水沟,施工技术规范规定:对于滑坡顶面的地表水,应采取截水沟等措施处理,不让地表水流入滑动面内。
强置换处理范围应超出路堤坡脚,每边超出坡脚的宽度不宜小于3m,强夯置换处理范围应为坡脚外增加一排置换桩,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在代表性路段选取试夯区进行试夯,试夯应确定单击夯击能、夯击次数、夯击遍数、间歇时间等参数,强夯施工规定,强夯宜分为主夯、副夯、满夯三遍实施,满夯夯点应采用彼此搭接1/4连续夯击,沉降稳定的标准应采用双标准控制,即推算的工后沉降应小于设计容许值,同时连续2个月观测每月沉降不超过5mm。
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在地表铺设一定厚度的垫层。强夯施工垫层材料宜采用透水性好的砂、砂砾、石屑、碎石土等。强夯置换施工垫层材料宜与桩体材料相同。垫层宜分层摊铺压实。强夯置换施工结束30d后,宜采用动力触探试验检查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检验数量不少于墩点数的1%,且不少于3点。检查置换墩直径与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因此,墩间的和墩下的粉土或粘性土通过排水与加密,其密实度及状态可以改善。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筑3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